遗传信息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关键方面,其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生物资源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水平至关重要。以下是关于遗传信息安全管理的一些措施:
1. 法律法规制定与执行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强化了制度可操作性。例如,国务院正式公布了《条例》,规定了国家加大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力度,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此外,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开展国际科学研究合作,应当保证中方单位及其研究人员全过程、实质性地参与研究,依法分享相关权益。
2. 数据管理与监督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DSI)作为遗传信息在数字空间中的操作对象实体,具备可控性、特定性和可流通性。为了确保DSI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需要通过规范数据分类分级、汇交管理、开放共享、研发应用、安全监管、跨境传输、利用监测、惠益分享等方面工作,保障生物资源数据全维度、全周期、全链条管理。科技部在《条例》出台后,启动了《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经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科技行政部门、有关科研机构、企业、专家学者及公众意见并充分研究和吸收后,形成了《实施细则》。
3.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我国是INSDC第二大用户国,也是多个国际组织成员或者国际文书缔约方。为了加强多公约协同履约效能的内在需求,制定并逐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DSI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是非常必要的。这包括促进国内遗传资源数据的汇交管理和挖掘应用提供基础性保障和支撑,同时也需要加强以我为主的国际科技合作,建立生物资源数据汇交管理、研发应用、惠益共享的产业体系,推动生物资源数据在全球范围的互惠互利。
4.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随着分子生物学、测序技术、信息技术的发展,海量生物资源的遗传序列信息被解码。这些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数据体量的飞速增长直接引发生命科学领域数据驱动科学发现新研究范式的形成。因此,我们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遗传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5. 提升安全意识和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是管理人与管理事的结合,是实施信息安全重要的途径。安全管理需要有政策的支持,有法律法规作为保护,需要建立标准的体系,通过对系统的开发和产品的研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评估,以确定技术性的管理升级。因此,提升安全意识和技术对于遗传信息安全管理同样重要。
综上所述,遗传信息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科研机构、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和配合,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数据管理与监督、国际合作与交流、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以及安全意识和技术的提升等措施,才能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