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地区,孕1-7个月(28周为7个月),每月享有1天的孕期产检假。孕8个月,每月享有2天的孕期产检假。孕9个月,每月享有4天的孕期产检假,其中2天已包含在产假中。因此,根据这些规定,孕妇在上海地区每个月的孕期产检假的天数是不同的,具体以怀孕的月份为准。
上海有13天产检假
上海产检假2024年新规定《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怀孕女职工不能延长其劳动时间
同时,对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Tips:注意,上海地区对孕期产检假的规定是在1-7个月(28周为7个月)每个月享有1天的孕期产检假,这些天数通常是不可以拆开使用的,所以孕妈要合理安排时间。
上海产检假一个月几天上海产检假规定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孕8个月每月2天,孕9个月每月4天,其中2天包含在产假中。
产检假不能累计到产假后再休
另外,上海产检假一般不可以累积使用,因为产检假仅仅是对孕妇的一种保健,如果孕妇存在传染病,或者胎儿有畸形等情况,需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以免病情加重对自身以及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在产检假期间,孕妇要遵医嘱进行血常规化验、尿常规化验、肝肾功能检查、病毒八项化验、糖耐量检查等,通过这些检查能够检查出孕妇身体健康情况。
- 根据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对于孕期女性来说,并非只有分娩的时候会有假期,在生产前去医院进行产检也是可以申请带薪假的。对于第一次怀孕的女性,一定要提前了解,下面针对产检假国家规定、一天还是半天、是否扣工资和全勤、一个月休几次等问题进行了相关解答,对于不清楚自己城市产检假如何规定的夫妇,可点击前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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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由于每个地区政策不同,因此产检假怎么申请,以及需要向公司提供什么资料均是不同的。建议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后再实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