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哺乳假2023最新政策,女性可以自己决定采用母乳喂养孩子到多久,但是在国内,对于哺乳假的时间是有规定的,最多是能够享受到孩子满一周岁,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武清区等各大城区,针对女性产后的哺乳假,也有不同的规定,尽量是让这部分女性能够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喂养孩子,从而兼顾好工作和家庭。今天就要为大家公开天津哺乳假什么时候开始的?2024天津哺乳假最新政策!
天津哺乳假什么时候开始的
天津市哺乳假是从孩子出生之后开始的,然后一直到孩子满一周岁就结束了,但是对于情况比较特殊的女性,可以和单位沟通,然后适量的延长哺乳假,但是最长也是不能超过6个月的,具体的还要看和公司的讨论,不过请假不成功的女性还是能够享受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2024天津哺乳假最新政策
作为女职工,在特殊假期是有特殊的法律规定予以保护的,女职工的特殊假期包括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些时期都是很特殊的,女性职工对于家庭的付出很大,很难兼顾好工作,为了保证她们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各个城区也是出台了不同的哺乳假,保护有哺乳需求的女职工:
1、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规定,在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产假期休满后,抚养婴儿有困难的,需要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才可请哺乳假。
2、武清区
天津武清区女职工哺乳期间的时长算在工作时间内,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为止。
3、西青区
西青区规定,婴儿在满周岁时期检出体弱,可以适当延长哺乳的时间,但通常都不能不超过6个月。
4、津南区
在津南区的女职工,在休哺乳假期间,工资应当不低于原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5、北辰区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北辰区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6、南开区
天津南开区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天津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在结婚、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的权益,除法定事由外,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对女职工实施取消、降低、扣发工资和福利待遇,或者是限制、剥夺正常的晋级、晋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在职学习等方面的权益。